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切实把法治精神、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思政育人全过程,筑牢新时代高校民族团结工作法治根基,9月23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专题学习暨主题党日活动,以学促思、以思促行,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,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领域首部基础性、综合性法律。该法明确将每年9月第四周设立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,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,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发展新阶段。
活动中,党支部书记刘彦清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进行系统、全面、深入的专题解读,紧扣法律出台背景、核心定位、主线要义及岗位职责落实四大维度展开宣讲。解读指出,该法律将党长期以来民族工作的成熟经验系统化、法治化,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式纳入法治条文,彻底厘清了民族团结工作的属性,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宣传教育工作,更是高校及思政教师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,具有极强的指导性、规范性和强制性。

本次学习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主线,深刻阐释了法律中各民族一律平等、守望相助、交往交流交融的核心要求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学特色与思政育人职能,解读重点强调,全体思政教师要立足课堂主阵地,精准讲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深刻内涵,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、民族观、历史观、文化观,生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,夯实青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思想根基。针对岗位职责落实,支部明确全体党员教师的育人责任。一方面,党员教师要率先垂范、先学先悟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掌握法律核心要义,自觉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筑牢自身民族团结思想防线;另一方面,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治精神、核心内容有机融入思政课堂、主题班会、实践教学等各类育人场景,实现法治教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度融合、同向发力。
学习环节结束后,全体党员教师围绕学习内容开展热烈研讨交流。大家结合自身教学工作、学生管理、支部建设实际逐一发言,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,深化思想认识、扛起育人使命。在日常工作中,将严格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,用心用情关爱少数民族学生,搭建各族师生交融互动的桥梁;坚决抵制各类错误民族言论,严守意识形态阵地,立足三尺讲台践行民族团结责任,以实际行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与民族团结大局。

此次主题党日活动,进一步提升了支部党员教师对民族团结法治化工作的认知深度,明晰了新时代思政教育中民族团结育人的职责使命。下一步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学习教育,持续深化学习成果转化,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方位融入思政育人体系,以法治思维赋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,持续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筑牢思想根基。